撤訴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撤訴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撤訴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一)申請撤訴必須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根據《民法總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這表明,爲一項民事行爲必須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撤訴必須不損害對方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對方當事人“因應訴而取得之消極的確定權益”,也需要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原告申請撤訴,不僅是對自己訴訟權利的處分,還將涉及到對方當事人對其權利的處分

(三)撤訴行爲必須不違反和公序良俗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訴法的意見》第161條規定:“當事人申請撤訴……如果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的行爲需依法處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準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