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醫務人員配備比例

高校醫務人員配備比例

高校醫務人員的配備比例如下: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普通高等學校設校醫院或者衛生科,校醫院應當設保健科,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高校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