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資扣稅標準

2019年工資扣稅標準

新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個稅起徵點5000元每月和綜合所得使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而綜合所得包括了4項勞動性所得,分別是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實施後工資納稅金額=(工資所得-五險一金-專項扣除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張某10月份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是12000元,扣除個人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共2000元后,則張某10月份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爲:應納稅所得額=12000-2000-5000=500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000*10%-210=290元。

如果按照過去的計算方式,張某的應納稅額應爲745元,新政後將減少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