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貯存場所地面須作硬化處理,場所應有雨棚,圍堰或圍牆。2、設置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將沖洗廢水納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3、不同種類的危險廢物要分類存放,中間有明顯間隔,如過道,圍欄等。4、貯存場所應設置警示標誌。5、危廢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粘貼危廢識別標誌。6、配備稱重設備。7、危廢的貯存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延長貯存期限的,需報經環保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