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非法經營誰承擔責任

企業非法經營誰承擔責任

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根據《刑法》第231條規定對於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1條規定對於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