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扣工資規定有哪些

遲到扣工資規定有哪些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明確曠工的界限及相應的處罰.但每月的扣罰累計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且扣罰後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