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這是指物業管理中的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主要包括以下8項:(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3)環境衛生的管理;(4)綠化管理;(5)保安管理;(6)消防管理;(7)車輛道路管理;(8)公衆代辦性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