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