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佔總用地面積比例是多少

一般房屋佔總用地面積比例是多少

一般房屋佔總用地面積比例爲20%到26%,房屋佔總用地面積比例也稱爲建築密度,指在一定範圍內,建築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與佔用地面積的比例。是指建築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範圍內所有建築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範圍內的空地率和建築密集程度。

居住建築密度指標,取決於包括院落的組織,綠地所佔的比率,氣候、防火、防震、地形條件等對住宅建築佈置的要求,以及建築層數、層高、房屋間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項因素。在一般情況下,平均建築層數愈高,建築密度愈低。根據1980年中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頒發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新建居住區的居住建築密度是:4層樓區一般可按26%左右,5層樓區一般可按23%左右,6層樓區不高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