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費用由誰承擔

離婚起訴費用由誰承擔

對於離婚起訴費用由誰承擔的問題,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離婚案件起訴費用一般是原告先預交,然後由敗訴方承擔。當原告預交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