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審覈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債券審覈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債券審覈工作流程如下:

1、受理;公司債券監管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需要發行人補正的,按規定提出補正要求;認爲申請材料形式要件齊備,符合受理條件的,通知受理部門作出受理決定;發行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正材料,或提交的補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受理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

2、審覈;申請受理後,公司債券監管部將根據迴避要求等確定審覈人員。

3、反饋;審覈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提出初審意見,提交反饋會集體討論。

4、行政許可決定;公司債券監管部召開審覈專題會,集體討論形成審覈意見。

5、期後事項;對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領取批文後發生重大事項(簡稱“期後事項”)的,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公司債券監管部提交期後事項材料,對該事項是否影響發行條件發表明確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