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的選官制度

魏晉南北朝的選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主要選官制度,自曹魏創立至隋朝廢止,沿用三百餘年;220年,曹丕篡漢建魏後,爲爭取世家大族的支持,規定舉薦有聲望的官僚擔任其本鄉本土的推薦官;人才的等級由他們評定:稱中正,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將本地的人物評定爲上上、上中 、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品,作爲選拔官僚的依據;當中正的都是大世家,定人物、官僚升降、單憑門第,不看才能,從而成爲士族地族操縱政權的工具,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隋煬帝時廢除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