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兵役制度:1、根據徵兵法案,凡年滿16、5歲的男性永久居民有義務登記加入國民服役。他們在年滿18週歲後需要服役2年,同時每年有40天的時間返回軍隊服務,該項義務直到至50歲或者40歲。2、主申請人及其配偶作爲第一代移民無需服兵役,第二代男性移民需按新加坡政府規定服兵役。在服役期間,每月最低可領取420新幣的月薪。3、逃避國民服役的人將接受軍事法庭審判,受到最高三年監禁或最多5000新加坡元的處罰。對於移民來說,沒有履行兵役義務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標籤: 兵役制度 新加坡 相關文章 關於新加坡的服兵役問題 明朝兵役制度 清朝的兵役制度 日本兵役制度是怎樣的 我國現在兵役制度分哪兩種 新加坡中山公園屬於新加坡哪裏 我國的兵役制度的特點 韓國的兵役制度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