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公司是如何設立的

國有獨資公司是如何設立的

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的步驟

第一步:申請人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國務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部門的證明,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覈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變更)預先覈准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第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五步: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十六條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覈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稱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