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登記需要基本資料:本人戶口簿、身份證、一寸證件照兩張視情況提供如下資料:1、大/中專、技校畢/肄業生:畢/肄業文憑;2、初/高中畢業生:就業預備制合格證書;3、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釋放或解教證明;4、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退工通知單、《勞動手冊》。【備註】:有《勞動手冊》者無須攜帶證件照,18至24週歲的男青年還須提供其兵役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