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構實行什麼選擇

國家機構實行什麼選擇

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羣衆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憲法這一條表明,國家機構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國家機構的民主制原則加國家機構的集中制原則,它包括三項規定。頭兩項規定就是國家機構的民主制原則,第3項規定就是國家機構的集中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