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事務的負責人,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經理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和董事會的授權行使公司經營權力,並有任免經營管理幹部的權力,經理作爲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首席負責人,按照公司既成制度行使經理權力,如果公司沒有既成制度可沿襲,也沒有公司章程的規定時,則按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力: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9、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