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1、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註冊最低資本爲10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須一次到位;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爲3萬元人民幣,首批註冊資本可先到位百分之二十,其餘2年內到位。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到位;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爲500萬元人民幣,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爲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