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註冊資金多少代表什麼

一個公司註冊資金多少代表什麼

實繳的話代辦是公司資金實力,但是現在是認繳的,單看註冊資金意義不大。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並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細來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首先,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