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使用證怎麼改名字

我國土地使用證怎麼改名字

我國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的方法爲:

1、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2、地籍調查;

3、權屬審覈,各級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文件;

4、註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註銷土地證書。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