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第三人主動加入履行債務

什麼是第三人主動加入履行債務

第三人主動加入履行債務是並存的債務承擔,即指原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債的關係,而第三人主動加入債的關係,並與債務人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債務。

目前,在理論上對第三人主動承諾履行債務的性質主要有四種觀點:

一是認爲第三人的行爲是保證,第三人是保證人;

二是認爲屬於免責債務轉移,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獨立成爲新的債務人;

三是認爲屬於並存債務加入,第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是認爲第三人的行爲屬獨立的代位清償行爲,第三人獨立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24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爲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