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補貼如何辦理

高齡補貼如何辦理

1、申請對象:年滿80週歲以上的老人。

2、發放標準:80-89週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80元;90-99週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150元;100週歲以上(含100週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300元。

3、申請程序:符合條件的老人可在當月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行動不便的可委託近親屬代理申請。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無”老人可委託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爲申請。

4、提交材料:《南昌市高齡老人生活補貼申請表》1式3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一寸彩照3張。受委託人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屬敬老院或福利院代爲申請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以及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書面證明。

5、辦理程序:村(居)委會收到老年人申請後,並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覈實、公示工作,並上報所在鎮(街道)民政所。鎮(街道)民政所在收件後5個工作日內核實有關情況,並簽署審覈意見,上報區老齡辦審批。區老齡辦應在收件後5個工作日內批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