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單位辭退後怎麼取得辭退證明

被單位辭退後怎麼取得辭退證明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

被單位辭退後可以採用下列幾種方式取得辭退證明:

1、工作交接單,在辦理工作交接過程中,在工作交接單上寫上離職原因爲“辭退”,並想辦法讓單位蓋章或者法人簽字。2、離職證明,現在找新的工作,新單位都要離職證明,要求單位開據離職證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夠寫明是被單位辭退的更好。3、錄音,錄音一定要錄取公司主要領導的,特別是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人的用處不大。另外錄音一定要清楚,內容完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通常被違法辭退員工根據法律規定,有兩種維權方式可選擇。

第一種方式:接受被公司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接受被公司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收集相關證據,以便進一步向公司索賠。

第二種方式: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恢復雙方勞動關係,並按原工資標準補發工資。此種方案適合於工作時間較短,薪金較高的員工,因爲如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數額較低,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的工資額遠高於經濟補償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