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後,可以就離婚協議中未分割的財產起訴要求分割。【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