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有:

(1)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