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應當按照遺囑分配,沒有遺囑的各繼承人平等的享有繼承權。對遺囑執行存在異議的,可以先由各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法律依據】《繼承法》第15條,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