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主要內容是什麼

公共場所衛生主要內容是什麼

公共場所衛生主要內容包括公共場所的主要單位應建立公共場所檢查制度;經營單位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組織本單位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覈;公共場所直接爲顧客服務的人員須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是爲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由國務院於1987年4月1日發表並實施。2016年2月6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66號)第一次修改。2019年4月23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14號)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