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政審材料包括以下四項:1、本人簡歷:簡歷是截止到目前爲止的學歷、經歷等,儘可能詳細表達。2、政審情況:關於本人歷史情況、直系親屬及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3、組織培養、考察情況:真實有效。4、現實表現:表現包括工作、生活上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