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貸款妻子如何自保

丈夫貸款妻子如何自保

關於丈夫貸款的問題,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如果妻子沒有作爲共同借款人進行貸款,那麼丈夫的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如果貸款人主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該筆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出借,或者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需要。否則,一般應認定爲丈夫的個人債務,由丈夫個人承擔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