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的作品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築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作品。【法律依據】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規定,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