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會將子女判給誰

哺乳期離婚會將子女判給誰

一般判給母親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6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