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怎麼能把孩子判給男方

哺乳期離婚怎麼能把孩子判給男方

首先,在哺乳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女方則無此限制。其次,當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但女方存在特殊情形,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也可以由男方撫養。男方可以舉證女方不利於撫養孩子的證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