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內容有哪些

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內容有哪些

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內容有:精神狀態、法定能力(如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爲能力、監護能力、被害人自我防衛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程度、智能障礙等問題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四條,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