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怎麼處理

警察打人怎麼處理

警察打人是絕對不可以的,警察打人會受到行政處分,如果將人打成輕傷以上,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處分主要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所以依據警察打人的影響程度不同,行政處分的等級也不同,最嚴重的就是開除了。觸犯故意傷害罪的,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將人打成重傷的,將處3年到10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爲:(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爲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降低警銜、取消警銜。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