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休學的條件

國中休學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2、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3、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爲必須休學者;

4、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爲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