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多種用法,如下:
一、作動詞,譯爲“認爲、以爲”。
二、介詞,相當於“用”。
三、介詞,相當於“把、拿”。
四、介詞,可譯成“因、因爲”。有時與“是”連用爲“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爲“因此”。
五、介詞,可譯爲“憑藉”。
六、介詞,相當於“從、由”。
七、介詞,譯爲“按照”。
八、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
九、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
十、
“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多種用法,如下:
一、作動詞,譯爲“認爲、以爲”。
二、介詞,相當於“用”。
三、介詞,相當於“把、拿”。
四、介詞,可譯成“因、因爲”。有時與“是”連用爲“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爲“因此”。
五、介詞,可譯爲“憑藉”。
六、介詞,相當於“從、由”。
七、介詞,譯爲“按照”。
八、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
九、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