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的區別是什麼

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一種危險,包括自然災害等非人爲的損害。

2、限度條件。正當防衛所造成的損害可以大於或等於所要保護的利益,而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不能等於更不能大於所要保護的利益。

3、限制條件。緊急避險要求必須是不得已的,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而採取的。而正當防衛則無此要求。

4、對象條件。正當防衛要求打擊的對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緊急避險則可以是無辜的第三者,二者損害的對象是有原則區別的。

舉例:

1、當一個男子對一女子欲行不軌之時,這時出於對該名女子的保護,出手相救,致使該男子重傷、甚至死亡的結果,爲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當你遇到一條野狗正衝向一個兒童時,這時在情急之下撿起路邊的一個店鋪的鈍器向該只狗打去,致使該名兒童倖免於難,這時構成緊急避險,雖然你對他人的私人財物構成侵權,但是卻可以基於緊急避險而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