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2、在那申請變更結婚證上打錯的字;3、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