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後多久會進行開庭審理

起訴後多久會進行開庭審理

從起訴到開庭要多久在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具體要根據承辦法官的工作安排來排期開庭。

但是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法院有一個總的審理期限的規定:如果法院對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該在三個月內結案;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爲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