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產權70年後到期是可以自動續期的。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的。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