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責不合理怎麼辦

定責不合理怎麼辦

1、定責不合理的處理方法如下。

2、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從上述的相關條款中我們知道,認定書是由交警製作,並要交當事人簽名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以留着將來理賠時作爲法律文書和證據來支持你們向對方索賠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