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的法律效力表現在對要約人的約束力和對受要約人的約束力兩方面。
【法律依據】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爲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爲到達時間。
要約的法律效力表現在對要約人的約束力和對受要約人的約束力兩方面。
【法律依據】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爲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爲到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