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約定有哪些法律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有哪些法律效力

效力爲,依法達成的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協議,非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發生爭議的,如果有夫妻約定財產製的協議,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內容加以處理。夫妻應當遵守約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