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必須符合什麼標準

藥品必須符合什麼標準

藥品經營企業購進的藥品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藥品;

2、具有法定的質量標準;

3、具有法定的批准文號;

4、包裝和標識符合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

5、中藥材硬標明產地。

【法律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七十條規定,銷售藥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處方經執業藥師審覈後方可調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但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確認的,可以調配;調配處方後經過覈對方可銷售;

(二)處方審覈、調配、覈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並按照有關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複印件;

(三)銷售近效期藥品應當向顧客告知有效期;

(四)銷售中藥飲片做到計量準確,並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項;提供中藥飲片代煎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