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分立的幾種類型

企業分立的幾種類型

企業分立分爲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兩種類型。存續分立是指分立後,被分立企業仍存續經營,並且不改變企業名稱和法人地位,同時分立企業作爲另一個獨立法人而存在。

存續分立後,分立企業的股份由被分立企業的股東持有。新設分立是將被分立企業分設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被分立企業依法註銷。

法律依據:

《企業分立的司法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債權人向分立後的企業主張債權,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有約定,並經債權人認可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

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或者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予認可的,分立後的企業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