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方的過錯離婚財產怎麼判

妻子一方的過錯離婚財產怎麼判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原則是由夫妻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由法院判決分割。一些情況下過錯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