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建設用地一般分爲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具體分類如下:
1、建設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質的不同,可分爲農業建設用地和非農業建設用地;
2、按其土地權屬、建設內容不同,又分爲國家建設用地、鄉(鎮)建設用地、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建設用地一般分爲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具體分類如下:
1、建設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質的不同,可分爲農業建設用地和非農業建設用地;
2、按其土地權屬、建設內容不同,又分爲國家建設用地、鄉(鎮)建設用地、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