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離婚孩子歸誰

上門女婿離婚孩子歸誰

孩子撫養權雙方都可以獲得,不分上不上門女婿,按法律規定分割。建議雙方先協商處理,協商不好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處理解決。

離婚訴訟中,孩子的撫養權的確定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爲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來確定。如果孩子跟隨您更有利孩子成長,則法院會將孩子判歸您所有。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標準爲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權,另外一方應當協助。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