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可以補交。醫保補繳方式: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徵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徵繳,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徵收機關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爲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