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怎麼把戶口遷走

離婚了怎麼把戶口遷走

離婚把戶口遷走的方式有兩種,具體要看當事人離婚方式是什麼。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的話,戶口遷移的時候要拿到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回去原來戶籍的派出所辦理遷出申請;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雙方當事人要拿着原來的戶口本和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分戶和立戶。各地方的政策規定不同,具體要看當事人在哪一個省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